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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一场车祸导致别人的车撞上了别人。我走了,后来交警打电话给我。我有责任吗

交通事故 2020-01-15 19: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该工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伤者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讼,
    一、可以节约诉讼费,
    二、可以以刑事逼民事达到调解的目的。缺点是调解不成不支持精神损失。具体找当地律师面谈。
  • 当然要赔偿,人家要是重任的话,还得承担刑事责任呢。
    第一,会有两个结论,一个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另一个是伤害程度鉴定。如果伤害程度鉴定为重任或以上的,那么这个案件是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即要受到刑事处罚,又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
    如果是轻伤或轻微伤的,那是只承担民事责任。
    第二,你给对方所有的钱,最好能有个依据。
    交通肇事哪有是故意的,如果是故意的,那就不是交通肇事了,定性会更严重喔。
  • 交通事故赔偿需要根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进行划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自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按下列时限作出:轻微事故5日,一般事故15日,重、特大事故20日,因交通事故情节复杂不能按期作出认定的,须报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按上述规定分别延长5日、15日、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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