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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单方面起诉离婚。我需要什么程序?

离婚 2020-01-14 19:2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在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如果夫妻双方不能够达成离婚的合意的,可以到法院单方起诉进行离婚。
    单方起诉离婚具体手续如下:
    1、写好离婚起诉书(可由律师代写)
    2、准备诉讼离婚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离婚起诉书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离婚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书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离婚诉讼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 就异地单方起诉离婚手续如何办理的问题解答如下
    1、在选择协议离婚的方式下,夫妻双方是外地的不能办理离婚 也就是说外地人不能去民政部门登记离婚,因为各地的民政部门只受理双方或一方户籍在本市的离婚申请,而不受理异地离婚,所以夫妻双方均为外省市户籍,不管他们居住多长时间,也不管是否购买住房,协议离婚是不能到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的。 如果夫妻双方仍然想通过民政局办理离婚证,只能到曾经办理结婚登记的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
    2、在选择诉讼离婚的方式下,夫妻双方是外地的能办理离婚 虽然双方均为外省市户籍的夫妻不能到民政部门协议离婚,但也有一个巧办法能让他们就地处理离婚问题而不用回原籍,那就是到法院诉讼离婚,条件是其中一方要在本市居住满一年。 我国法律规定,如果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则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则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所以,如果双方都离开原籍外出打工,一方想提起离婚诉讼,首先要看被告是不是有经常居住地(即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如果有,那么原告可以在被告的经常居住地提起离婚诉讼。如果被告没有经常居住地,那么原告可以向自己的居住地法院提起诉讼。
    二、程序 到法院以诉讼的方式离婚。这种情况下的诉讼离婚不是因为一方不同意离婚,也不是因为财产和孩子的问题有争议,只是为了方便节省时间和金钱,所以这样的离婚诉讼实际上是一种无争议的离婚。 外地户口离婚办理的具体程序是:夫妻一方作为原告先到法院去立案,但案件分到主审法官手上,再约上另一方作为被告出席法庭。一般情况下,法官会询问夫妻离婚协议的相关内容,在离婚协议的基础上,制作法院的调解书来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 此处需要注意的是,法院制作的调解书就相当于离婚证了。
    三、外地夫妻在离婚之几项证明
    1、结婚证
    2、暂住证
    3、如果有房产,提供房产证明,没房产证明的提供购房合同;如果是租房的,要有居委会提供的居住满一年的证明
  • 需要看双方是否构成事实婚姻来定是否可以申请离婚。
    《婚姻法》司法解释一:
    第五条 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 如果一方想离婚,而另一方不想离婚。那么想离婚的一方可以单方面到法院起诉离婚,法院会根据起诉方的起诉理由判断,是否支持双方离婚,不会因为一方拖延,就可以影响法院的判决的。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同时,根据《婚姻法》(修正案)第32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这一规定说明,男女一方提出离婚后,是否准予离婚,不取决于另一方是否同意离婚,而是法院依据夫妻双方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和调解有无效来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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