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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公婚前首付买房,住房合同上写的是他的名字,房产证至今没有办理。婚后我们共同还完了房贷,但我没有留下任何还贷的证据。我的问题:(1)如果我们现在离婚,我能分到多少?(2)如果现在办理房产证,上面不写我的名字,我能分到多少?(3)如果现在办理房产证,上面加了我的名字,我能分到多少?

房产纠纷 2018-08-25 17:5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通常,房产证加妻子、子女、父母名字可以这样来处理:


    1、带好三证(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及其复印件;


    2、去房屋交易中心,窗口工作人员会审核提交的材料;


    3、办理房产证上加名字需要110元费用:80元手续费,25元籍图费,5元贴花费。顺利的话,大概20天可以拿到房产证。

    房管政策不断变化,建议最好可以事前亲自到当地房管部门咨询了解,以获得更加详细的解答。

  • 你好,离婚可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是可以分割的。

    通常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做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 关于财产的分割,如果原则上是一人一半。但关于房子,若是双方父母共同出资的,你自己需要提供证据证明你的父母有出资,可以按照出资的比例享有房产权益。 关于小孩的抚养权,目前还太小,若你稳定的生活来源以及没有其他不良行为的,原则上孩子归母亲抚养,除非你不要孩子的抚养权。
    孩子的抚养费则由男女双方各自承担一半,一半根据孩子的生活地的标准计算,或者是按照一方工资收入的20~30%计算。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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