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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员工无故缺勤一天,企业是否有权扣除员工的工资(例如一天三天的工资)或解雇他?

劳动纠纷 2020-01-14 22: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劳动法没有规定旷工如何扣工资,旷工是严重违纪行为,如何处罚,法律没有规定,由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规定。  计划经济时期,国企对旷工是旷一扣二,扣一天工资,另行处罚一天工资。劳动制度改革之后,一些用人单位加大了对旷工的处罚力度,就有了旷一扣
    三、扣四。目前,司法实践中对次是有争议的,一些人认为旷工只是应当扣当天工资,可另行给予批评教育或者纪律处分;一些人认为可以在扣当天工资基础上予以经济处罚。我的观点是旷工扣当天工资,但造成用人单位损失的应当赔偿。
  • 用人单位除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其它情况根据解除的原因不同,赔偿的方式是不一样的。  
    1、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按应发工资计算。  
    2、如果单位没有正当合法理由单方辞退,需要按上面标准支付双倍的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即使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员工旷工的,仍然应该按照出勤天数发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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