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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坐同事的车上班! 路上出了车祸! 上半身骨折了! 脑出血! 在监护室躺了一个星期! 现在回家修养了! 这种情况向开车的人家索取多少是合理的?

损害赔偿 2020-01-14 02:2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最高人民法院有规定,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死亡赔偿金的计算,应当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结合受害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等因素,确定适用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标准。您可以要求死者家属提供死者生前工作、生活情况证明。
  • 《劳动合同法》中对于单位职工工作期间出了交通事故怎么处理是没有规定的,你可以从《侵权责任法》中找这方面的法律依据。
    《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另外,你也可以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找到答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以及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致人损害的,依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一条的规定,由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民事责任。
    上述人员实施与职务无关的行为致人损害的,应当由行为人承担赔偿责任。
  • 酒驾发生交通事故致人骨折,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适用《侵权责任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赔偿范围包括: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如果伤者被鉴定为伤残)和精神抚慰金(如果伤者被鉴定为伤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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