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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从出生起就一直照顾孩子,孩子的费用也是我的支出。如果最近与孩子的父亲离婚,谁将拥有孩子的监护权?

离婚 2020-01-14 11:3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夫妻双方离婚时,对子女抚养问题达不成一致意见时,人民法院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 1、你们如果离婚,孩子抚养问题,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重点考虑跟哪一方在一起更有利于孩子的生活、教育及成长)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孩子尚小,一般会判由你直接抚养。
    2、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一看子女的实际需要。二看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三结合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然后,对支付义务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月收入的20%至30%按月支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对支付义务人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但是,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3、关于房屋问题,该房屋购买在你们婚前,不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但是,婚内共同还贷一般应当属于你的支付,另外,该支付所产生的房屋增值部分也应当归你。
    4、关于孩子的继承权,父母离婚,不能就此改变父子关系的事实,更不能就此排除孩子依法应当享有继承父亲遗产的权利。
  • 双方离婚后,在不影响孩子生活的情况下,可以协商轮流抚养。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 您好,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夫妻双方离婚应已对子女问题有明确适当的处理。
    一、如果是协议离婚,双方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中对子女的抚养权归属及抚育费给付应有明确约定,一方不履行抚育费的给付,另一方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给付抚育费。
    二、如果是诉讼离婚,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中应对抚养权及抚育费有明确说明。一方不履行义务,另一方有权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三、如您哥和您嫂子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双方解除了同居关系。双方对子女问题没有协商解决,对子女由哪一方抚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人民法院法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哺乳期内的(两周岁以下)子女原则上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条件好,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抚养,子女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10周岁以上) ,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需给付子女的抚育费,一般按其月总工资的20%-30%确定,给付到子女满十八周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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