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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贷款软件的利率极高,我也遇到了如何将成本降低到最低水平的问题。我能和软件客户服务部谈谈条件吗?

综合法律 2020-01-16 18:1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可以与出借人协商分期偿还。
    2、有能力偿还或者有部分能力偿还而拒不偿还的,出借人可以到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3、偿还借款时,本金应当偿还,利息在国家限定利率标准(年利率24%)之内的,也应当偿还。超过限定利率标准的部分,不需要偿还。
      《民法通则》
      第一百零八条 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而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 贷款的的钱不还会有什么后果:
    1、确实没有偿还能力的,应当与贷款机构进行协商,宽展还款期间或者分期归还。
    2、如果贷款机构起诉到法院胜诉之后,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3、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时,会依法查询贷款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
    4、贷款人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
  • 民间借贷中约定“逾期不还,双倍赔偿”是无效的。因为远远超过最高法院规定的年利率24%的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九条 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以不超过年利率24%为限。

    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一)既未约定借期内的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约定了借期内的利率但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的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十条 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总计超过年利率24%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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