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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我的车是xx车,车是租的每个月5300租金,被出租车追尾撞了,对方全责。修车大楷15天,对方只修车不赔其他的费用,但是本个月我还得交租金,损失差不多几千块,这个要怎么起诉呢?起诉能成功吗?被出租车追尾撞了,对方只修车不赔其他的费用,损失差不多几千块,这个要怎么起诉呢?起诉能成功吗?

交通事故 2020-01-29 13: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不能向对方要求租车费用,但可以考虑要求替代性交通工具的费用,通过诉讼解决。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后续治疗费,交通费等,如果构成伤残的话还可以主张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等等,协商不成向法院起诉索赔,同时将保险公司作为共同被告,建议能来电叙述案件细节,从而为你作出更准确的答复。
  • 般情况下,如无其他违法情况,应当由酒驾追尾方承担交通事故发生的全部责任。
      同时还要依法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
      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人被车撞了对方全责误工费计算:
    营养费以医院的已经为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受害人因伤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起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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