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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能问一下吗,我试岗签署了劳动合同书,但合同书薪水与具体不符合,签的是本地最少劳动工资,假如在试用期工资少发,能够 告这个企业偷漏税吗?

合同纠纷 2020-01-18 11:2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没有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
    2、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是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可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纳社保费。
    3、因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保费,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可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在该单位工作7年,可要求其支付7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 如果存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资同公司实际发放的工资不符,可以先行同公司进行协商。一般来说,对于劳动纠纷,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是法律赋予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而劳动仲裁的裁决是要由仲裁员结合案件的证据等具体情况通过开庭的方式进行审理的,在还没有开庭审理的情形之下,由工作人员进行的回复并不具有法律效力。同时,就算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裁决没有支持您的请求,但是您依然还有法律赋予您的权利可以进行救济。
    如果您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仲裁机构所在地的法院起诉,由法院来进行判决,法院的判决其效力是高于仲裁委的裁决的,并且从法院的审判角度来说,对一审判决不服的,您还可以向上级法院上诉,也就是说您还有两次获得救济的机会。
    如果您的证据确实充分的,是有可能最终获得胜诉判决的。
  •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1.从劳动者第一天上班起,实际就与用人单位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
    2.劳动合同法明确有规定在首次劳动合同签订时必须明确试用期,另还确认了试用期的最长时间;并且有规定必须注明劳动合同期限,这个起始时间是以你入职日期开始计算的。
    3.在计算员工工龄是均会是以员工入职日期起计算,而不会以试用期满计算。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因此只要约定的试用期工资不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百分之八十,且不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即便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也是合法的。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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