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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丈夫离婚了,生了一个孩子,但是孩子是在他拿到结婚证之前出生的。现在我们有结婚证和儿童出生证。当我们有了孩子的出生证明,我们说我们做不到。但我是第一次结婚。怎么回事,我们能不能做?如果我们做不到,会影响孩子在户口和以后学校的注册吗?我丈夫离婚了,生了一个孩子,但是孩子是在他拿到结婚证之前出生的。现在我们有结婚证和儿童出生证。当我们有了孩子的出生证明,我们说我们做不到。但我是第一次结婚。怎么回事,我们能不能做?如果我们做不到,会影

离婚 2020-01-15 14:4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准生证办理流程:
    一、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应当到女方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的到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领取《生育服务证》。
    二、填写夫妻双方基本情况后,由双方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签署意见并盖章。
    三、由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并对《生育服务证》统一登记、编号、加盖公章后,交由当事人保存。
    特殊情况:对于想要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应当按照办理生育第一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程序申报,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后报区(县)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市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后,发给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同时收回生育第一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
    其中《生育服务证》即准生证
  • 在男女双方的户口所在地办准生证都可以,以下是以在男方户口所在地办为例。如果孩子想在哪里落户就最好在哪里办。
    1.女方户口所在地的镇级以上计生办出具女方初婚未育未抱养证明,当然有些地方还需要男方那边先出具类似的证明才可以。
    因为夫妻双方都不在家乡很难证明。
    2.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原件
    3.孕检证明,即医院的怀孕报告单,上面最好有预产期日期,有些地方不需要,只要证明怀孕就行。我是在怀孕两三个月的时候办的。
    4.女方1寸照片若干张
    5.缴纳200元计划生育保证金,生后做了结扎的可凭证还钱。不知道是不是全国都如此。
    这些证件都齐全了就可以去男方户口所在地的镇级计生办办理准生证了,当场办好的,估计还要一些手续费吧。
    然后就拿到一个绿色的小本本,大功告成。可以让别人代办。
    如果你是在外地上班,但是户口在老家,那么只能在老家办,当然可以在外地生了。
  • 《婚姻法》第八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
    第二十五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如果不是夫妻关系,属于非婚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只要分开关系就会解除。
    但是非婚生子女,等同婚生子女。如果你们对于孩子的抚养权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建议以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孩子的抚养权。
  • 收养的子女若没有办理收养手续,没有上户口的话,养子女没有继承权。根据《继承法》第十条的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另外,本条还强调: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孩子没有在民政部门进行收养登记,根据《收养法》第十五条和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收养行为不具备收养关系的生效要件,因此,收养的孩子不能以养子的身份参加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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