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房地产中介与内外勾结,赚取买卖差价,被抓到没收业主的房产证并威胁要给他们差价,否则他不会给业主房产证。

房产纠纷 2020-01-17 19:28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销售商品房,不得向买受人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费用。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所收费用应当抵作房价款;当事人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买受人返还所收费用;当事人之间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您交的购房意向金属于预订款性质的费用而不是定金,按照法律规定如果双方没有签订购房合同,卖方应返还购房意向金但没有双倍返还的规定,除非你们之间有相关的约定。
  • 房屋买卖后,购房者因自身问题拿不到证的情况:
    1、购房者购房却未缴清房屋相关税费;
    2、办理产权相关证明提供不充分的
    3、开发商与小业主存在纠纷,扣着本该发给小业主的房地产证不发;
    4、公共维修基金尚未交付;
    5、个别购房者购房入住后进行违章搭建,致使规划部门不予核发房屋竣工验收合格证。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唐山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