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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先生,你好,我想商量一下,丈夫提议离婚两次,妹妹有你的精神分裂症,但不严重,妹妹的父母也同意离婚,他们合建私房,房子基础是男性的父母,建筑是夫妻两人建造的吗? 请问房屋财产分割怎么办?

离婚 2020-01-29 08:3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财产分割协议公证所需的资料
    (1)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
    (2)财产分割协议文本;
    财产分割协议应具备以下内容:①协议各方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住所地等;②协议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形成共有的原因和分割理由;③被分割财产的物理现状和权利现状;④分割财产的原则、方式、方法、标准;⑤分割后财产的交付和转移条件;⑥其他。
    (3)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据。
  • 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应当尊重当事人意愿,夫妻双方可以对共同财产的分割自由协商处理。自由协商的前提,应使双方处于无任何外来压力的情况下做出。自愿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表现是,夫妻共同财产可以是一方多分,另一方少分,甚至是全部夫妻共同财产由一方享有。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 分,财产
    1、如果他没有立下遗嘱的话,按法定继承处理。
    2、确认遗产范围。
    (1)分割夫妻财产。
    按照《继承法》第二十六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的规定,应先将夫妻共同财产中分出一半为其配偶所有。
  • 如果产权证上是夫妻双方的名字,则该房产是完全属于夫妻共同房产,在离婚时候都应按照《婚姻法解释
    (二)》第20条的规定进行分割。
    双方对夫妻共同房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3)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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