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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网上借了1500元,他们要我14天还清。 利息在500元以上。 问问他们是否是合法的网络贷款

离婚 2020-01-18 17: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在民间借贷中,借贷双方最易产生矛盾的是利息。法律对此有明确规定:
    (1)借贷双方对有无约定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以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2)当事人约定了利率标准发生争议的,可以在最高不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的标准内确定其利率标准。
    (3)在有息借贷中,利率可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即不得搞高利贷。 如果超过4倍(按现行利率,4倍是百分之29点多)也没关系,最多有纠纷时,法院不保护超出部分,但没有纠纷时,就可以获得更高收益。
    说明这条规定不具备惩罚性。
    (4)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否则不受法律保护。 这条规定在司法实践中具备一定的惩罚性,如果违反了该规定,有可能被法院判定为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那么,你当初约定的倍数,本来可以主张要回的也可能要不回了。
    (5)当事人因借贷外币、台币等发生纠纷的,出借人要求以同类货币偿还的,可以准许。借款人确无同类货币的,可以参照偿还时的外汇牌价折合人民币偿还。出借人要求支付利息的,可以参照中国银行的外币储蓄利率计息。
    注意诉讼时效
    民间借贷由于大部分发生在亲朋好友之间,很多人并没有对它给予应有的重视。孰料,一些无赖之徒正好钻了这个空子,采取赖账、久拖、回避的方式,以逃避债务。
    在此提醒大家: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是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在此期间,你必须向借款人主张债权,2年之后,法院对你的债权不予保护;如果没有写明还款日期,适用最长诉讼时效20年
  •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审理民间借贷的若干问题办法规定,民间借贷法定最高利率规定如下:借款双方应当约定利率不得超过年利率的24%,出款方约定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前提是必须在人民法保护下。另外,借贷款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的36%将不受法律保护,同时借款人可以要求出款人返还之分的超年年利率36%的一部分利息,这种情况人民法院是准许。
    也就是说,在24%的利息是受保护的,超过了24%又没到36%的利息就属于是自然债务,就是给了不用还,没给的不能再要取,超过36%的一本分一律不受保护,可以算是高利贷。
  • 网上可以进行借款,关于网上借款的法律规定有:
    形成的借贷关系,应认定为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一条: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
    在个体网络借贷平台上发生的直接借贷行为属于民间借贷范畴,受合同法、民法通则等法律法规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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