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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结婚不到一年,我有一个孩子。这个女人要求离婚。结婚前,女人要了263,000英镑的彩礼,男人也给了。婚后,他买了一辆车。现在这位女士要了这辆车,新娘的彩礼将不予退还。我该怎么办

离婚 2020-01-18 10:5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法律保护公民的离婚自由权,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 其一,如果双方感情已破裂,你方可以通过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两种方式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若双方协议离婚不成,要求离婚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诉,同时可以多方面收集证据证明双方感情已破裂,其二,如果你方将小孩留下,之后可以要求对方给付子女抚养费。(子女抚养费标准如下,有固定收入的应为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50%。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额可按照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 女方提出离婚要赔偿吗?不一定。 看离婚的具体原因和谁有过错。 有过错的一方负才有赔偿责任。《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根据法律的规定,只有过错方有上述法定情节,无过错方提起赔偿请求,法院才可能会支持。
  • 你好,依据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为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具体可以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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