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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级工伤赔偿大概怎么算?

工伤赔偿 2020-01-19 08:3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工伤事故赔偿怎么算,  
    1、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金额+药品金额+住院服务费金额  (依据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人/天)×70%×人数×天数  
    3、交通食宿费赔偿金额=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  
    4、辅助器具费赔偿金额=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器具数量  
    5、护理费赔偿金额=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50%(完全不能自理)40%(大部分不能自理)30%(部分不能自理)  
    6、伤残补助金赔偿金额=本人工资(元/月)×24(一级伤残)22(二级伤残)、、6(十级伤残)  
    7、伤残津贴赔偿金额=本人工资(元/月)×90%(一级)85%(二级)、、75%(四级)  
    8、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9、丧葬补助金赔偿金额=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6  
    10、供养亲属抚恤金赔偿金额=工亡职工本人工资(元/月)×40%(配偶)30%(其他亲属)(孤寡老人或孤儿在上述标准上增加10%)  
    11、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赔偿金额=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48到60个月)。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工伤残疾待遇如何计算  
    (一)一级伤残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4个月计算;(基金支付)  
    2、伤残津贴:每月按本人工资标准的90%发放;(基金支付)  
    (二)二级伤残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2个月计算;(基金支付)  
    2、伤残津贴:每月按本人工资标准的85%发放;(基金支付)  
    (三)三级伤残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0个月计算;(基金支付)  
    2、伤残津贴:每月按本人工资标准的80%发放;(基金支付)  
    (四)四级伤残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8个月计算;(基金支付)  
    2、伤残津贴:每月按本人工资标准的75%发放;(基金支付)  
    (五)五级伤残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6个月计算;(基金支付)  
    2、伤残津贴:每月按本人工资标准的70%发放;(基金支付)  
    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月发放伤残津贴;  
    4、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标准12个月计算  
    (六)六级伤残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4个月计算;(基金支付)  
    2、伤残津贴:每月按本人工资标准的60%发放;(基金支付)  
    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月发放伤残津贴;  
    4、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标准10个月计算。  
    (七)七级伤残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2个月计算;(基金支付)  
    2、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标准15个月计算。  
    3、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标准8个月计算。  
    (八)八级伤残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0个月计算;(基金支付)  2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标准12个月计算。  
    3、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标准6个月计算。
  •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交通事故和工伤一般不可以先申请工伤赔偿。职工因为第三方交通肇事认定为工伤的,在获得肇事方民事赔偿之后,可以享受工伤医疗之外的工伤保险待遇。实践中,一般是先由肇事方进行民事赔偿,再由工伤方面进行赔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会审查民事赔偿协议书。
    但是,难以从第三方获得民事赔偿的,提交有关机关证明,工伤保险也会予以赔偿,但不会赔偿工伤医疗部分;即使对工伤医疗现行支付的也会从第三方追偿。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二条 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
    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 工伤赔偿是由单位和工伤保险基金共同承担的。其中存在单位支付部分也存在工伤保险基金支付部分。但是可以要求单位代为申请。
    依据《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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