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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公司的所有权,如果对方公司有债务的话,我采用这个方法来避免风险。 收购方设立新公司购买目标公司债权的同时,主体公司收购目标公司所有权。 债权债务都是收购方公司的控股公司,可以直接平衡债务,避免资金多次进入目标公司的风险。 我不知道能不能那样做收购公司的所有权,如果对方公司有债务的话,我采用这个方法来避免风险。 收购方设立新公司购买目标公司债权的同时,主体公司收购目标公司所有权。 债权债务都是收购方公司的控股公司,可以直接平衡债务,避免资金

债权债务 2020-01-20 06:5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新成立的物业公司,只能办理暂三级物业资质。一年后转正。如果符合升级条件,可以在转正的同时,申请资质晋级。
      暂三级物业资质办理,根据《物业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的规定:
      新设立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文件向工商注册所在地直辖市、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申请资质:
      
    (一)营业执照;
      
    (二)企业章程;
      
    (三)验资证明;
      
    (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五)物业管理专业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和劳动合同,管理和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和劳动合同。
  • 公司股份转让的情况:
    一、在公司的股东之间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35条规定:“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二、股份转让给股东以外的其他人。
    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份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
    2、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份,如果既不同意转让又不构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这种程序上的规定并不是限制股份的转让,而是保护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
  • 破产财产指用以清偿债务的全部财产,主要包括:   
    (1)宣告破产时破产企业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   
    (2)破产企业在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式终结前所取得的财产;   
    (3)应当由破产企业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已作为担保物所担保的债务数额的,超过部分属于破产财产。破产企业内属于他人的财产,应由该财产的权利人通过清算组取回。
    破产财产在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2)破产企业所欠税款;   
    (3)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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