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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是那样的,我还在网上贷了很多借款,许多服务平台,可是贷款利息太高了,能警报解决吗

综合法律 2020-01-19 15:2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P2P的贷款利息大部分为12%,有的甚至高达20%多,远高于银行理财产品和互联网宝宝收益。
      首先我们要了解,网贷本来就是借贷行业的一部分,网贷是在银行放贷和民间高利贷之间开辟的一块土壤。
    与民间借贷中借款人支付的高额利息相比,当前很多P2P给出的年化收益率并不算离谱。与高息的民间借贷相比,年化8%~13%的收益率算是正常的借贷利率水平。
      另外的原因就是P2P网贷贷款申请门槛低,传统的银行贷款,门槛太高,而且信息审核十分严格。
    而P2P网贷是一种纯线上审核机制的模式,门槛低并且方便快捷。高利率是在交易双方共同商定的情况下制定的,而平台的功能就是平衡交易,让资源最大受益化。
      还有借款人借款的周期不同也会影响P2P网贷的收益。
    如果是借贷金额比较多,时间周期比较短的话,那么利率相对而言就比较低,而周期长的利率就比较高。

  • 1、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受法院保护
    2、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不仅不受法院保护,而且如果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会判决出借人返还。
    3、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24%,未超过年利率36%的部分,如果借款人未支付,法院不保护,若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支付该部分利息,法院不会支持;如果已支付,付了就付了,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该部分利息,法院也不会判支持。
    4、借贷双方对前期借款本息结算后将利息计入后期借款本金并重新出具债权凭证,如果前期利率没有超过年利率24%,重新出具的债权凭证载明的金额可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超过年利率24%部分的利息不能计入后期借款本金。但是,按前款计算,借款人在借款期间届满后应当支付的本息之和,不能超过最初借款本金与以最初借款本金为基数,以年利率24%计算的整个借款期间的利息之和。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支付超过部分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各家银行的信用卡分期付款的费率是不一样的,现在四大银行分期利率都是月利率
    0.6%,折算年利率就是
    7.2%,商业银行利率较高,如交通银行利率
    0.72%贷款利率是年利率,现在最新基准利率是
    5.9%。 信用卡贷款也就是信用卡透支,信用卡透支的利率就会产生利息。目前各家银行取现金都是要收取手续费。如果是透支取款,利息是从当天算起的。信用卡取款收手续费的原因是什么呢,与借记卡上取款性质不同的是,信用卡上的透支已经属于“在银行里贷款,贷款当然就有利息。” 目前各家银行规定的50天(或56天)免息期计算并不相同,持卡人最好事先了解清楚。其中,工行规定本月消费到下月25日为免息期假设持卡人是上个月30日消费的,那截止到本月25日,免息期为25天如果持卡人是上个月1日消费的免息期就为最长的56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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