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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工厂的缘故,我在工厂里互相拉扯衣领,互相踢对方。半个多月后,他的儿子稍微打了我一下。警察局调解他赔偿我,但打我的那个人说要赔偿我2000到3000英镑。我该怎么办?我能补偿多少?

调解 2020-01-19 11:4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先报警处理并要求验伤,构成轻伤(或重伤)的,可以追究对方刑事责任。同时,根据伤残鉴定等级结果和受伤者收入水平及个人等因素,确定具体赔偿项目和金额,协商无果的可以诉讼解决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损失。
    《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果因为打伤他人造成他人人身受到伤害,并且造成财产损害的情况下,应当依法赔偿伤者的人身损害赔偿合财产损害赔偿。双方能够就损害赔偿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的可以通过该协议解决,如果不能够达成协议的,可以通过法律方式解决。
    通常伤者可以依法申请伤情鉴定,鉴定为轻伤以上的,则可以依法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
  • 轻伤害赔偿标准:
      
    1、轻伤属于自诉案件,如果你想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
      
    2、根据刑法的规定,故意伤害(轻伤)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3、针对你的损失你可以提出附带民事赔偿请求。
      
    4、具体项目包括医疗费用、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营养费,如果可以评残的话,可以要求赔偿伤残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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