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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我以前在浙江交了社会保障后,回到四川又在四川买了社会保障。 我在浙江买的社会保险可以回四川吗?

保险纠纷 2020-01-22 20: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劳动者发生工伤,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办理工伤保险的,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要求公司索赔。
    《工伤保险条例》第60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未参加期间,其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有关费用。
    《防治法》第53条规定:劳动者被诊断患有职业病,但用人单位没有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的,其医疗和生活保障由最后的用人单位承担;最后的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该职业病是先前用人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造成的,由先前的用人单位承担。
  • 根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
    第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对被派遣劳动者履行下列义务:
    (四)按照国家规定和劳务派遣协议约定,依法为被派遣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并办理社会保险相关手续;
    第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应当在用工单位所在地为被派遣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被派遣劳动者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第十九条 劳务派遣单位在用工单位所在地设立分支机构的,由分支机构为被派遣劳动者办理参保手续,缴纳社会保险费。
    劳务派遣单位未在用工单位所在地设立分支机构的,由用工单位代劳务派遣单位为被派遣劳动者办理参保手续,缴纳社会保险费。
  • 一次性付款买房不需要社保。
      在当前持续加息的背景下、一次性付款的好处是减少利息支出,选择一次性付款可能会得到开发商一定幅度的折扣,但购房者必须以足够的资金做后盾,这种方式操作比较简单。
      相对来说,分期付款对购房者比较有利,以期房预售为主,购房者可以按工程形象进度分几次向开发商支付房款,直至自己的商品房验收合格后再支付尾款,这样对买卖双方都比较公平。
      采取这种付款方式应把握以下几点:
      
    1、分期付款建议在购买期房时采用。购房人交付首期款时与开发商签订正式的房屋买卖契约,房屋交付使用时,交齐全部房款,办理产权过户。
      
    2、购买现房分期付款的情况。建议房屋的交付与房价款支付不同时进行,房屋交付在前,现金支付完毕在后。
      分期付款与一次性付款比较,其短处是由于利率高,因此房款额加在一起会高于一次性付款的金额。不过,可降低资金成本,如果我们将通货膨胀和个人收入增长率及支付能力综合起来比较,分期付款对购房者来讲还是更加合算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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