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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哥于11月26号开着一辆五菱汽车被一辆一拖三的半挂牵引车撞着,导致肺被扎破,锁骨,肋骨,骨盆多处地方骨折,两辆车都被拖到古交市交警队,责任认定书为对方主要责任,我们为次要责任,自从发生事情对方就一直没来医院,只是在我们的再三催促下派朋友过来给了2000块钱就不见影了。现在我哥的病情基本稳定,医生说可以回家静养,现在我们想跟他们一次性解决,可他们说要一次性解决的话除了医药费后只能给1万,要不就先不用解决,先给我们一两万块钱让我们先看病,他们先从交警队把车开出来,等我们病完全好了后再说其他的。现在我们知道我哥已经没什么大碍,就想一次性解决完后我们就不想想那么多了,万一他们开上车后不管,我们还得走法律程序来要钱。您说我们接下来怎么走比较好?

交通事故 2018-08-26 10:2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您好!您可依已经做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找交警部门调解处理,如果调解不成的就只能通过诉讼解决。交警部门对于一般交通事故,自事故发生一周内有权扣押肇事车辆,在此期间内如果无法主持调解或者调解不成的,对扣押车辆应予以解封放行。
    为维护您父亲的合法权益,建议您父亲积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肇事车主,并可同时向法院申请诉讼财产保全,要求法院保全肇事车辆。(可以要求其赔偿的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需要增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希望我的答复能帮到您!
  • 先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凭借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起诉对方。
    (1)、申请做伤残鉴定,根据伤残等级来计算伤残赔偿金等相关费用;1级伤残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20年再乘以100%,2级伤残则乘以90%,依此类推,9级伤残乘以20%,10级伤残乘以10%。
    (2)、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赔偿金,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 你好,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你们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
    你们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 受害方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肇事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肇事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注意: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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