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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丈夫结婚两年半,育有一子,从怀起孩子一个多月后开始分居直到现在,(分居两年),现在由于我们长期分居两地,在加上他对家庭对孩子不够关心,以及他的不良生活习惯和他的经济收入等相关情况的刻意隐瞒导致了我们夫妻双方感情破裂,但是他又不愿意离婚,现在我想离婚,我想咨询下以下条件的可行性:1、我能否争得孩子的抚养权?(孩子快2岁了,我有固定的工作及收入,他没有)2、由于我无法提供他的收入证明,我该怎样索取孩子的抚养费?3、我们现在居住的房子是他婚前按揭的,婚后依然在偿还银行贷款,这是否算夫妻共同财产,我是否有权利对房子进行分割。包括孩子是否有权利分割房产?(房产证上是他个人的名字)4、由于他的原因导致我们夫妻感情破裂我是否有权利要求其赔偿?

离婚 2018-08-26 11:1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离婚时平均分割。
    1、离婚属于夫妻双方的权利与自由,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诉讼离婚。 诉讼离婚,一方不同意离婚或签了离婚协议后反悔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诉讼离婚。一般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一审一般3个月。
    2、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处理:婚前财产各自归各自,婚后夫妻共有财产原则均分。 如果对方有导致离婚的法定过错(比如一方恶意转移财产)分割夫妻共有财产时可以要求过错方少分,并可以主张损害赔偿。
  • 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离婚时,主张分割。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  第二十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 按法律规定,凡登记后所取得的财产都应算作夫妻共同财产,除非有约定的除外。登记后双方父母赠与的财产也算是共同财产,举个例子:男方没有礼金给你家,而你父母却给了你嫁妆,你照样要与男方分割这部分财产。
    当然男方在登记后所购置的所有财物你也有分割的权力。甚至男方房产如果是在登记后买的,你也有分割的权力(即使你没出一分钱)。当然,如果你有证据证明这些嫁妆是你在登记前购买的(以发票为准),那就可以以婚前个人财产不参与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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