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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一家企业招聘面试后说要报名参加企业出示的学习培训,并且培训费要从宣布工作中后一月从薪水里扣,这有效吗

合同纠纷 2020-01-19 17:5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辞职要扣培训费用合理吗?   用人单位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但是约定服务期的培训是有严格的条件的。   
    (一)用人单位提供专项培训费用   
    (二)对劳动者进行的是专业技术培训   
    (三)至于培训的形式,可以是脱产的,半脱产的,也可以是不脱产的   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是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的结果。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体现了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对等原则,所谓“对等”,是指享有权利,同时就应承担义务,而且,彼此的权利、义务是相应的。这要求当事人所取得财产、劳务或工作成果与其履行的义务大体相当。   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即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因此,如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了服务期,然后违约的,用人单位可以要求支付不超过培训费用的违约金。
  • 工资中扣除的社保是上个月的。
    工资发放形式是本月发放上月工资,那本月工资发放表中代扣代缴中所扣除,所扣除的是上月的社保,本月的社保在下月扣除。
    社会保险:是指国家为了预防和强制社会多数成员参加的,具有所得重分配功能的非营利性的社会安全制度。
  • 《 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第二款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而关于“数额较大”的认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

    (一)拒不支付一名劳动者三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且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

    (二)拒不支付十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且数额累计在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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