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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2009年的11月份的时候,在中介处找到一房源,并和原房主及中介签订买卖合同,在2010年3月份将全部款项付清,目前已取得该房产的房产证。日前,原房主老公找到我,说该房产并未经过他同意就擅自出售,不认同该合同。(补充说明:原房主在卖房时伪造了结婚证书,并伪造她老公签字,但是我们都不知道,连房管会在过户时都没发现,还有原来的房产证上也只有原房主的名字),请问该情况怎么处理?

房产纠纷 2018-08-26 11: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产是在结婚后购买的,为夫妻共同财产,房产证上的名字是谁不影响房产的权属份额,原则上按照购房时双方父母各自的出资比例确定所占份额(须有出资的具体证据),在婚姻存续期间(离婚前)男方以个人名义卖房办过户手续时需要未婚证明或女方也要到场面签,所以不存在私下处理的问题;若在离婚后,处分房产须提供离婚判决书或有民证部门盖章的离婚协议(一般也会要求另一方到场确认),最好的办法是在未分割房产前继续居住。
  • 对于离婚房产,需要办理析产登记。夫妻离婚析产并不需要办理多少手续,只需按照房管局有关规定办理离婚析产登记。析产登记是一种常见的房屋登记种类,与继承登记及赠与登记也有一定的区别。析产登记主要适用于离婚析产。顾名思义,离婚析产是夫妻双方因离婚后彼此就个人对房屋所占的份额进行转移的一种登记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双方免收交易税费。   办理离婚析产登记的必备资料:
    1、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或离婚证;
    2、房地产证(如有共有证的,包括共有证);
    3、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4、房地产登记申请书;
    5、委托书。   析产基本步骤:
    1、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注:如有离婚判决书的话则无需办理公证);
    2、到交易中心办理转绘;
    3、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
    4、办理析产登记手续并缴交登记费;
    5、取证。 析产后的房屋,如果属于正规的商品房性质,取得房产证即可上市交易。

  • 一、购房合同只写一个人名字房产证可以写两个人名字的。
    二、房产证上加名字分婚前财产、婚后财产、是不是首套房等,契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要不要缴纳、缴纳多少都不同。
    三、婚后产权变更,即结婚以后买房办理的房产证增加共有人,夫妻携带身份证、结婚证,房产证,到房产交易中心现场填写《转移登记表》、《增加共有人的变更报告》等,只需缴纳登记费、工本费等约100元,无需缴纳契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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