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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位同事说,另一位朋友怀疑精神分裂症,提到她以前与副院长有不正当关系,她院长有妻子,她现在必须起诉我们的诽谤罪,这个罪名成立吗? 法院不会受理吧

综合法律 2020-02-06 18:2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诽谤罪属于自诉案件。我国刑法规定,侮辱罪、诽谤罪(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罪(致使被害人死亡的除外),虐待家庭成员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除外),侵占罪,都是告诉才处理的犯罪。
    并规定,如果被害人因受强制、威吓而无法告诉,人民检察院和被害人的近亲属也可以告诉。
      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告诉。
  • 诽谤罪是指捏造并散布某种事实,足以败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1.本罪客观上表现为捏造并散布某种事实,足以败坏他人名誉的行为。首先,必须有捏造事实的行为。所谓捏造,是指无中生有、凭空制造虚假事实。所捏造的事实,是有损对他人的社会评价的、具有某种程度的具体内容的事实。由于捏造事实,容易使人误信,因而对他人名誉的损害程度比侮辱更为严重。如果行为人散布的是有损他人名誉的真实事实,则不构成诽谤罪。其次,必须针对特定的人进行诽谤。特定的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数人。诽谤时虽未具体指明被害人的姓名,但能推知出具体被害人的,仍构成诽谤罪。  
    2.本罪主观上必须出于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散布的是足以损害他人名誉的虚假事实,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损害他人名誉的危害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如果行为人将虚假事实误认为是真实事实加以扩散,或者将某种虚假事实进行扩散但无损害他人名誉的故意,则不构成诽谤罪。  
    3.根据刑法规定,诽谤行为情节严重的才构成诽谤罪。情节严重主要是指,手段恶劣、内容恶毒、后果严重等等
  • 诽谤罪,是指捏造并散布某种事实,足以败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构成诽谤罪需要符合下列要件:
    1.客观上是捏造并散布某种虚假事实,足以败坏他人名誉的行为;
    2.主观上必须出于故意,行为人必须明知自己所散布的是虚假的事实;
    3.诽谤行为需要情节严重,包括手段恶劣、内容恶毒、流转范围广、后果严重等。如果对方的诽谤行为符合上述条件,可以到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诽谤人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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