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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于2005年4月购买了一套产权房,价格70万元其中男方父母资助了30万元,男方公积金贷款10万元,产权证只有男方一个人名字。2006年结婚时女方陪嫁时带来20万的现金,供装修婚房和结婚使用。婚后贷款的10万公积金也都是由男方单独每月负责偿还的,2007年原产权证增加了女方也就是妻子的名字。 2009年夫妻把房子卖了150万,置换了一套240万的房产,其中贷款70万。房产证是夫妻二人名字。请问离婚时房产怎么分割?

离婚 2018-08-26 11: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您好! 第
    一、财产分割协议。双方就财产分割达成一致,形成书面协议,办理离婚登记后生效,离婚协议无需公证; 第
    二、协议离婚后办理房产过户,携带离婚协议及离婚证等证件到房管部门办理; 第
    三、分割比例。分割的比例和方式双方可以协商,协商不成,诉讼解决。最终是否能按出资比例分割,要看房产是否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及双方的约定。
  • 离婚时有房子的话,首先需要分清改房屋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房子是一方婚前购买,登记在其名下,那么该房屋为婚前个人财产,离婚不能分割。

    如果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先由夫妻双方协商分割,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帮助处理。

  • 你好,离婚可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是可以分割的。

    通常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做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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