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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正常行驶(直行),行人横穿马路撞车。 责任是怎样被认定的,怎样赔偿患者是什么也没有,但是拒绝出院

交通事故 2020-01-22 23: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车祸中因对方违章造成的违章者死亡的:首先,看肇事车辆有无责任,如果肇事车辆有责任,那么无论责任大小,只要肇事车投保了交强险,保险公司都必须要交强险责任范围内赔偿交通事故受害者人民币110000元。
    其次,剩余部分,按照肇事车责任的大小来赔付。打个比方,如果按照国家标准,死亡者应获赔偿(含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抚慰赔偿金等)40万元,则扣除保险公司的11万元,剩余部分29万元做出如规定:如果肇事车负全责,则赔偿29万元;如果肇事车负主责,那么当受害人是行人或非机动车时,肇事车赔偿29万元中的80%,如果双方都是机动车则赔偿29万元中的70%;如果是同等责任,肇事车赔偿50%(双方都是机动车)、60%(受害方是行人或非机动车);如果肇事车是次要责任,肇事车赔偿30%(双方都是机动车)、40%(受害方是行人或者非机动车)。
    但如果肇事车一点责任也没有,受害方负全责的话,那么保险公司交强险只赔11000元,剩余的损失部分如下赔偿:
    (1)如果受害方也是机动车的话,那么受害方承担剩余部分的全部损失,肇事车一分不赔。
    (2)如果受害方是行人或者非机动车的话,那么肇事方赔偿剩余部分的10%。
  • 医疗事故责任认定的步骤
    步骤一: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交给卫生监督所医疗机构监督科。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
    步骤二: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一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
    步骤三: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由医疗机构所在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受理。
    步骤四: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医疗事故争议处理之日起10天内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受理决定。对符合有关条例的,予以受理,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自作出受理决定之日起5日内将有关材料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对不符合有关条例规定,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步骤五: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再次鉴定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至7日内交由省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
  •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交强险限额内的赔偿由保险公司承担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第一款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范围内予以补偿。《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21条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
    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范围内予以赔偿。根据上述规定,交强险限额范围内的赔偿由保险公司承担。
      投保交强险属于机动车一方的强制义务,因此机动车方未投保交强险的,由其在应当投保的交强险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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