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想商量一下,我要去地方,可以取住宅的公积金吗?

损害赔偿 2020-01-24 06:3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情况: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的;  
    7、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职工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公积金提取流程:  
    1、单位经办人到银行服务网点领购《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现金(转账)支票;  
    2、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按照规定向单位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单位核实后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现金(转账)支票,并加盖预留印鉴,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在管理中心集中户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直接到管理中心业务大厅或区县分中心管理部柜台申请;  
    3、职工按照规定携带《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到银行服务网点(区县分中心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4、工作人员审核职工提供的资料合格后,为职工办理提取审核,打印《受理回执》交职工确认,将《受理回执》的一联和证明材料原件交给员工;  
    5、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储蓄账户。
  • 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若提取本人名下住房公积金不足时,对房屋拥有所有权的家庭成员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但所提住房公积金总额不得超过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费用或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在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时,需提供产权证明(配偶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及上述有关证明材料。
  • 住房公积金领取的应注意事项:  
    (1)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含集资建房、市场运作建房等),先自付款后提取,在合同约定全部付清房款之日起一年之内可申请办理提取手续。购买一手商品房的付款日早于合同备案日的,以合同备案日作为时间起点;购买二手房的,以契税发票时间作为起点。  
    (2)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应在开工2年内申请办理提取手续。  
    (3)按期偿还的住房贷款本息可以每年或每隔几年提取一次。  
    (4)租赁住房的,每年提取一次支付租金,应自发票日期一年内办理提取手续。  
    (5)重大疾病是指列入医保保障范围的重大疾病。家庭成员指父母、配偶及受监护的子女。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南阳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