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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抓住了非法运输烟草的行为,但是通知说这是非法的。你想知道这种情况是否会被判刑吗?

刑事辩护 2020-01-20 02:5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涉嫌非法经营的,按照以下量刑标准量刑:【非法经营罪】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 关于非法经营烟草的共犯问题:
      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实施本《纪要》第一条至第三条规定的 犯罪行为,仍实施下列行为之一的,应认定为共犯,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直接参与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烟草制品或者销售假冒烟用注册商标的烟草制品或者直接参与非法经营烟草制品并在其中起主要作用的;
      
    2、提供房屋、场地、设备、车辆、贷款、资金、账号、发票、证明、技术等设施和条件,用于帮助生产、销售、储存、运输假冒伪劣烟草制品、非法经营烟草制品的;
      
    3、运输假冒伪劣烟草制品的。
      上述人员中有检举他人犯罪经查证属实,或者提供重要线索,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的处罚
    (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处罚的,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1、无准运证者超过准运证规定的数量托运或者自运烟草专卖品的,处以违法运输的烟草专卖价值20%以上50%以下的罚款,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收购违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
    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没收违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和违法所得[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二项第1目至第8目,参阅第 页至第 页]
    3、承运人明知是烟草专卖品而为无准运证的单位、个人运输的,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价值10%以上20%以下的罚款。
    4、邮寄、异地携带烟叶、烟草制品超过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限量1倍以上的,依照本条第
    (一)项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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