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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我的车和一辆电池车在S路上相撞造成的轻微皮肤损伤负全部责任。保险公司要求我陪一辆电池车吗?

保险纠纷 2020-02-08 10:5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车辆相撞后,进医院治疗后又产生医疗纠纷的,对于医疗事故案件,纠纷主要关注点在与:如何判定此次医疗属于医疗事故。你要证明医院诊治过程中操作不合规,应该主义或者预防到的情况没有预防到,才能说这是医疗事故。
    否则任何手术都是有风险的,医院可以推脱自己已经尽力,不过是限于自身水平或者医疗条件没有达到治愈的目的,反而导致患者死亡而已。
  • 强险。交强险按限额,交强险实行的是“无过错责任”原则,即无论被保险人是否在交通事故中负有责任,保险公司均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如果是全责,目前交强险的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
    即使出现违章情况,驾驶员如无力赔偿第三人遭受的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依照新公布的司法解释规定,第三人有权要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项下予以赔付。因此,保险公司在向受害人赔付后,有权向违章驾驶员进行追偿。
    驾驶员个人负责。在交强险限额赔付,三者责任险之外剩余的部分损失,由驾驶员个人负责。
  • 轻微伤侵权损害赔偿具体的赔偿项目和金额的计算标准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里面有详细的介绍,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的费用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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