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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表妹在太原上学,星期日的时候,觉得肚子有点憋,去医院检查,检查时候做了个B超,医生说肚子里有积液,需要做手术,家长就说做吧,然后就麻醉,我表妹就进了手术室,(我表妹在麻醉前是很清醒的,还和她妈妈说话来着,没有其它任何症状,不过在手术前,我表妹的血压一直上不来,)结果手术了,医生说是肠穿孔,要切肠,家长说那就切吧,就继续手术,过了会医生说,不是肠穿孔,是胃穿孔,要切胃,只能留三分之一胃,医生说是只有三分之一也能行,家长就说保命要紧,就又继续手术,过了会医生说胃部是穿孔,是破了个大洞,过了会又说是食道有问题,该院的医生做不了这样的手术,需要请专家,要家长联系专家,家长联系不上,医院又联系专家,专家来了,做了手术,说是很成功,不过还要在2次手术,结果等了几个小时2次手术,我表妹无缘无故的就死在手术台上了,院方说了句,你家闺女是不是吃什么毒药了,冤枉啊,我表妹好好的根本没吃毒药啊,(在第一次手术的时候家长曾经要求转院的,可是院方不让转,结果我表妹如花的生命就这样没了,我表妹刚18岁)律师,求您了,跪着求您了,帮帮忙吧,院方不肯赔偿,而且到现在,院方始终没有查出我表妹是什么病。

医疗纠纷 2018-08-26 13:2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一旦发生医疗纠纷,病员及其家属有权在发生事故或事件不良后果发生后一年之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通过鉴定才能知道医院的责任,医院有过错责任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可以先事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到人民法院起诉。
  • 你好,这种情况可能属于医疗事故。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医院检查反复给你带来损害,建议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如果医院存在过错则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建议与医院协商处理,协商不了可以起诉维权。
  • 转院,是在当前医院诊断救治手段受到限制的情况下,才可以办理转院手续,当前医院可以治疗,是不能办转院手续的。县医院做不了手术要到市医院治疗的,需要办理转院手续。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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