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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感情不分居2年以上,女性主张离婚,男性不同意离婚,但因为孩子生病,男性一直同意以孩子的名义支付数十万人要求离婚,女性的经济条件也不好,所以不能出钱,但是两人的感情已经破裂,想要解除这种结婚关系,怎么好夫妻感情不分居2年以上,女性主张离婚,男性不同意离婚,但因为孩子生病,男性一直同意以孩子的名义支付数十万人要求离婚,女性的经济条件也不好,所以不能出钱,但是两人的感情已经破裂,想要解除这种结婚关系,怎

离婚 2020-01-25 21:3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婚姻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起诉离婚首先要满足以上几个条件,除此之外,法官还会考察以下几个方面,来判断双方的婚姻是否已经到了不可挽回的地步。
    1、婚姻双方是否有牢固的感情基础
    2、婚后感情如何
    3、离婚原因
    4、夫妻感情现状
  • 你好,离婚有两种方式:1,协议离婚,前提是双方协议好后,在一致意见的基础上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2,如果协议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到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对方离婚并分割财产,解决孩子问题。
    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破裂,如果一方想离婚,可以主张夫妻感情破裂,法院核实后如果认为双方感情却已破裂,会判决离婚,如果没有破裂,法院不会判决离婚,但是第一次法院判决不准离婚之后隔6个月,如果再次起诉,法院判决离婚的可能性很大。
  • 离婚涉及的纠纷较多,对于一般离婚纠纷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
    对于一些特殊情形,《民事诉讼法》第22条规定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 离婚只有两种途径: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是两人经协商,对解除双方间夫妻关系、小孩抚养及家庭财产分配等问题达成一致,形成书面协议,然后到民政局登记离婚的一种方式,所有走协议离婚,只有单方行为肯定无法达到离婚效果;诉讼离婚则只要无法协议离婚又想离婚的另一种离婚途径。
    因此,如果无法达成离婚协议并办理离婚登记,又坚决离婚,可以单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当然不是起诉离婚就可以达到离婚的效果,法院会综合考虑夫妻双方感情是否破裂进行裁决是否离婚。
    单方解除婚姻关系并非一方向社会公布解除就解除,而是需要通过诉讼途径来达到离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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