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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一下:我还在车祸事故中被评定九级伤残,孩子不上三岁,有木有给小孩的赔偿费?感谢

劳动纠纷 2020-01-23 20:0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一、伤残鉴定要求从受伤之日起多少天以内才可以进行伤残鉴定。

    二、交通事故导致受伤的,鉴定机构需要你提供另一方的委托鉴定文书,才会接受给你鉴定。
    事故伤残鉴定所需材料:
    1、携带;被鉴定人身份证,被鉴定人本人,另一方书写的《道路交通事故委托鉴定书》一份,被鉴定人的所有医疗材料、包括住院记录、门诊或急诊病历、各种CT影片、最好让之前治疗的主治医生给你开具(诊断证明)一份,将这些所有原件带上,到当地具有资质的伤残鉴定机构,申请道路交通事故伤残等级、误工、营养期限、等相关鉴定。
    2、提交所有原件材料给鉴定部门人员,并交纳相关鉴定费用,留下联系方式,等待鉴定机构电话通知,预约时间,由被鉴定人家属陪同前往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3、等待鉴定结果。(视情况而定,复杂的一般会进行三次鉴定,由多个专家组进行研究鉴定)
  • 定残请伤情稳定的3-6个月之间,去专门的医疗鉴定机构予以鉴定,律师的分析没有法律效力,10级伤残的赔偿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二十年再乘以10%,各种赔偿项目及计算标准如下:
    (一)医疗费 医疗费包括当事人为治疗伤疾而支付的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手术费、医药费、住院费、康复费、整容费和后续治疗等费用。
    (二)误工费 误工费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三)护理费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四)交通费 根据当事人和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以及参与死亡事故处理的死者亲属(不得超过三人)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五)住宿费 当事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从外地到本市处理交通事故,实际发生的住宿费。
    (六)住院伙食补助费 参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七)营养费 营养费是指当事人为辅助治疗或使身体尽快康复而购买日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所支出的费用。营养费根据当事人伤残程度参照医院意见及营养费支出凭证确定。
    (八)残疾赔偿金 残疾赔偿金根据当事人伤残等级,按照当地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九)残疾辅助器具费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十)丧葬费 按照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十一)被扶养人生活费 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当地统计局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十二)死亡赔偿金 按照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精神损害赔偿法院一般不会支持
  • 九级工伤待遇主要包括: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9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根据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条例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根据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条例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停工留薪期工资(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确定)、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等。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给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以上所有待遇,均由用人单位承担。
    如果用人单位给劳动者缴纳了工伤保险,用人单位主要承担: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
      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
  • 九级伤残,鉴定标准
    1、单肢瘫(肌力4级)。
    2、颅盖骨缺损25cm2以上。
    3、轻度外伤性癫痫。
    4、脑组织疻发切除术。
    5、颅内异物经手术治疗。
    6、滑车神经、三叉神经、外展神经麻痹。
    7、轻度尿崩症。
    8、瘢痕性秃以达头皮面积50%以上。
    9、面部瘢痕15cm2以上,影响容貌。
    10、面部细小斑痕或色素明显改变25%以上,影响容貌。
    11、双侧眉毛完全瘢痕性缺失。
    12、一侧鼻翼缺失或严重畸形。
    13、上唇或下唇缺损1/3以上,或上、下唇缺损累计超过上唇的1/2以上。
    14、一眼低视力2级。
    15、一侧眼睑下垂遮盖全部瞳孔。
    16、双眼睑部分遮盖瞳孔或畸形,影响容貌或功能。
    17、复视伴一眼位偏斜20以上,或眼球内陷5mm以上。
    18、外伤性青光眼术后高眼压。
    19、一耳缺失或畸形80%以上,或双侧耳廓缺失或畸形40%以上。
    20、一耳听力损失≥71dbhl,或双耳听力损失≥41dbhl。
    21、牙齿脱落7枚以上。
    22、舌体缺失13以上。
    23、器质性声音嘶哑。
    24、颈前三角区瘢痕形成50%以上。
    25、支气管成形术。
    26、5根以上肋骨骨折。
    27、呼吸困难ⅱ级。
    28、心脏、大血管修补术。
    29、心脏异物经手术治疗。
    30、食道部分切除术后不影响进食。
    31、胃部分切除。
    32、肝切除13以上。
    33、胆道修补术。
    34、胆囊切除。
    35、胰修补术。
    36、脾脏部分切除。
    37、小肠切除小于13。
    38、腹壁缺损10cm2以上。
    39、轻度肛门失禁。
    40、一侧肾部分切除。
    41、输尿管修补术。
    42、膀胱部分切除。
    43、尿道修补术。
    44、一侧睾丸切除。
    45、女性一侧乳房缺失或严重畸形。
    46、一侧输卵管切除,或一侧卵巢切除。
    47、阴道成形术。
    48、脊柱骨折、脱位经手术治疗。
    49、颈椎骨折、脱位,遗有颈椎失稳,x线片示椎体水平位移>
    3.5mm、角度位移>11°。
    50、腰椎骨折、脱位,遗有腰椎失稳,x线片示椎体水平位移>3mm、角度位移>10°,或第五腰椎与骶椎发生水平位移>4mm、角度位移>12°。
    51、椎体压缩性骨折,前缘高度压缩23以上。
    52、骨盆环、髋臼骨折,遗有两下肢相对长度相差4cm以上。
    53、骨盆骨折、脱位,遗有耻骨联合分离合并骶髂关节脱位。
    54、双手指缺失10%或功能丧失20%以上。
    55、双手掌缺失10%以上。
    56、上肢骨折,遗有6cm以上短缩畸形。
    57、肩、肘、腕关节中一关节功能丧失50%以上。
    58、前臂旋转功能丧失75%以上。
    59、股骨、胫骨干骨折遗有畸形,成角>20°或旋转>20°。
    60、下肢骨折,遗有4cm以上短缩畸形。
    61、一侧膝关节交叉韧带断裂,遗有膝关节不稳。
    62、髋、膝、踝关节中之一关节功能丧失50%以上。
    63、四肢大关节创伤性关节炎。
    64、四肢大关节人工关节置换术后。
    65、双足十趾缺失25%或功能丧失50%以上。
    66、一侧足弓结构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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