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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女儿生于2007年6月24日,三岁多,我于2008年元月给我的女儿在老家买了一份**保险公司里的一个\\\\\\\\\\\\\\\\\\\\\\\\\\\\\\\"**意外伤害险\\\\\\\\\\\\\\\\\\\\\\\\\\\\\\\",保险费已交了两年,保费为2500元/年,今年我把我女儿让我妈妈从老家带到了上海来玩,可不曾想她因重病在上海****儿科医院医治无效死亡.医生开的死亡证明上写的是我女儿是由甲亢引起的甲亢危像而导致死亡的,小孩出生时并没有甲亢这种病,可是医生却在死亡证明上写有小孩患甲亢三年,保险公司以此为由拒绝理赔.我该怎么办?希望有好心的律师帮帮我这个法盲,如果顺利理赔我将重谢!可以给我来电,谢谢!本人姓陈!

保险纠纷 2018-08-26 14:5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给小孩子买保险需要出生证明,这个出生证明一般情况下,可以去小孩出生的医院进行开具
  • 交通事故中的停运损失保险公司能否理赔,  
    一、交通事故中的停运损失保险公司能否理赔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民法通则》第117条第3款也有规定,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应当赔偿损失。  
    二、事故车辆还未修复怎样计算停运损失  车辆停运损失费,是指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发生车辆的损害,如果受害人是以被损车辆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则在被损车辆修复期间,受害人因无法进行正常的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而造成经济收入的减少,或日停运损失,由相关事故责任人对该损失进行的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规定: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  根据上述规定,交通事故受害人所遭受的间接损失,即车辆停运损失,也有权利要求事故责任人予以赔偿。根据直接财产损失赔偿的规定,这一赔偿也应当以车辆停运期间实际发生的损失为限。其计算方法与直接财产损失的计算方法相同。
  • 死亡证明是指:死于医疗卫生单位的,凭《死亡医学证明》;对公民正常死亡无法取得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的,凭居(村)委会或卫生站(所)出具的证明;非正常死亡或卫生部门不能确定是否属于正常死亡者,凭公安司法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已经火化的,凭殡葬部门出具的火化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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