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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子和我要离婚。我买的房子结婚后,写了两个人的名字,如果离婚,妻子说房子属于我,我们该怎么办?

离婚 2020-01-23 14: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继承的房屋离婚时可以分吗?
    对于继承的房屋离婚时是否可以分割问题,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进行分析,主要有两种情形:
    如何是婚前继承的房屋,结婚后没有约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则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不能分割。
    如果是婚后继承的房屋,继承过来的财产,除非事先申明只给继承人,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作为家庭共同生活财产,夫妻双方的共有权是无需置疑的,离婚时夫妻双方可以对该继承的房屋进行分割。
  • 通常来说房产登记在哪方名下,该房产就归谁所有。 第
    一、法律首先尊重夫妻双方的处理意见,由双方协议处理,如果可以达成一致意见,只要内容不违法,不侵害他人利益即可; 第
    二、如果无法达成协议的,就房屋所有权方面,则房屋归产权登记一方所有。 第三,婚后共同还贷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即对婚后还贷的款项及增值部分,进行分割。共同还贷的款项数额,银行对账单即可证明。 第
    四、对按揭房屋在婚后的增值,应考虑对方参与还贷的实际情况,对其作出公平合理的补偿。
  • 婚前双方出资购房,但婚前取得的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离婚后房屋的分割
    在上述情况下离婚时,房产证上有名字一方,如果不承认另一方购房时出过资,认为房屋属于其婚前个人财产,不作分割。在不能证实自己有出资且不是赠与给一方的前提下,另一方的权益法院是无力保护的。
    也就是说,即使另一方出了钱,但不能证明出资行为,法院也无法判决一方给予适当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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