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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通过劳动仲裁,判决已经下达,我胜诉,对方企业未执行;申请法院执行后,对方没有可执行的财产,可以申请关闭企业吗?法院是否可以申请分配企业和企业负责人的养老金支付拖欠工资?

仲裁 2020-01-23 18:1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民事诉讼法》规定:申请执行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起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算。
    1.当事人均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必须在法律文书生效后六个月内申请执行;
    2.当事人均为公民或其中一方为公民的,必须在法律文书生效后一年内申请执行。
    上述就是关于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时间期限的有关规定.
  • 通常情况下,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通过诉讼程序解决的,法院会依法判决相关的事故责任方进行赔偿。在判决书中有赔偿额度与履行时间、方式,如果责任人不依判决书载定的履行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 1、当事故发生后,会有认定书,但是认定书只是一种认定双方过错责任的证据,当自己的权益受到伤害时可以拿回认定书。
    2、拿回来以后,交警可以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或者双方不愿进行调解,你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对方,要求赔偿。
    3、起诉的时候,你可以申请将对方的车进行财产保全,以保护自己的权益不受到伤害,交警也不会将车交给你,车只是处于调查的需要暂扣而已,很快就会交还对方。
  • 劳动仲裁后,如果胜诉了,可以将劳动仲裁裁决结果当做依据请求佣人单位履行,用人单位不履行的,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的,用人单位必须执行。用人单位拒不履行的,劳动者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执行。
    对正常生产经营的用人单位,都能执行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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