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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的父母咒骂原告的事实,但找不到证据怎么办? 被告出抚养费找不到证据怎么办,有事实怎么办没有证据

离婚 2020-01-24 11: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不属于事实婚姻,由于复婚没有办理登记手续,因此属于同居关系,现在想分开,可以随时分开,不再来往,因不是婚姻关系,所以不存在要求离婚的问题;
    2、同居期间的财产按照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即能够证明是个人财产的,归个人所有,否则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3、孩子抚养问题及抚养费的担负要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及各自的优先条件来处理,可以先协商,协商不成可诉至法院处理;
    4、你朋友的意中人不属于第三者,由于你朋友的双方并不是夫妻关系,所以男方的行为也不属于日常生活中所讲的“包二奶”,不会因此承担法律责任;
    5、若同居双方能够就孩子抚养、财产分割达成协议,可以协商解决,若因此发生争议,可以诉至人民法院,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
  • 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我国法律上的抚养费,是指当这些人不能充分履行或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支付给未成年人的费用。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是年收入的20—30%之间,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 抚养费主要是父母离婚后对未成年子女应尽的抚养义务的体现,所以抚养费原则上的给付期限是到子女成年。子女抚育费给付期限包括原则期限和特殊期限两种:
    根据子女成年的含义,原则期限一般是支付到子女18周岁为止。
    如果子女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其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 平的,父母也可停止给付抚育费。也就是16周岁以下,父母必须支付抚养费,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视情况给付,18周岁以上就不再给付。
    一些特殊情况下虽然子女成年,但如果父母有经济负担能力,仍要负担其抚养费,其停止期限视具体情况而定,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成年子女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成年子女尚在校就读的;
    (3)成年子女确无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如果有上述特殊情况之一的子女,有负担能力的父母仍要负担抚养费,这也是为了合理维护子女的利益。毕竟现实生活中孩子18岁才刚上大学,正是需要钱的时 候,如果孩子父母是在孩子小时候离婚,按当时生活水平确定的抚养费不可能满足大学学习生活的需要。
    再如一些特殊的孩子,身体残疾或者自闭症,可能一生都无 法独立生活,这种情况更不能因为其成年就终止支付抚养费,这也体现了法律的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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