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同居一起买的房子,结婚后也一起交房款,在一起三年了,现在感情不好要离婚,房子也没我的名字,我该怎么维护我的财产

离婚 2018-08-26 16:4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关于房子的问题,首先要解决房子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么离婚一般需要平均分割,如果不是夫妻共同财产,那就不存在分割的问题。
  • 你好,按照法律规定,没有领取结婚证的夫妻不是合法的夫妻,是不能离婚的。因为既然不是法律上的夫妻,自然也不用走法律上规定的离婚程序。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前,男女双方已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非法同居关系处理。

  • 1、不存在自动离婚的说法,要想离婚必须通过诉讼程序或者双方到民政局协议离婚,但是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一方发起离婚诉讼,经法院调解无效,依法是应当判决准予离婚的情形。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并未依据婚姻法19条的规定订立婚前或婚内财产约定,适用婚姻法17条、18条、39条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在双方都没有过错的情形下,原则上平均分割,如果一方存在家暴、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遗弃或虐待家庭成员的过错情形,另一方为无过错的,则无过错方可以提出损害赔偿,一般以过错方少分甚至不分夫妻共同财产作出处置。
    2、一方要求离婚的,可先由有关单位进行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发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A、重婚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B、家庭暴力、遗弃或虐待家庭成员C、赌博、吸毒等恶习且屡教不改D、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E、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依法宣告失踪,另一方发起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17条、18条、19条、39条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南充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