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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是我自己开的,并没有其它股东参与,我现在要注销公司,工商局有拿那个股东会议决议、委托代理人证明、清算报告、清算报刊样给我,我需要全部填写吗?当时因为不想经营公司所以就草草结束了 ,现在我要怎么填那个清算报告啊?

合同纠纷 2018-08-26 16:3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什么情况下可以注销公司?

    一般来说,属于下列原因之一的,应该在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1、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2、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


    3、股东会决议解散;


    4、公司因合并分立解散;


    5、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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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注销后如何进行责任人的认定?

    首先,如果这个公司是走破产程序的,就应该按破产来进行清偿。公司到工商部门登记注销的时候,工商部门是要对其进行审计的,如有未清偿的债务,工商部门是要督促其清偿的,清偿完毕才予以注销。有债务存在,不得进行注销。可要求工商部门撤销其行政行为。但是,实际上,这一步还是挺难以实现的。

    公司注销,其民事主体资格即消灭,正常情况下,本不存在也无法追究其民事责任。但如果存在其他当事人如股东、董事、监事、经理等应对该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情形,则可以以其他当事人为被告,直接对其追究相应的民事责任。在公司注销的过程中,如果股东没有依法履行必要的清算义务,应对债权人的损失承担法律责任。

    其次,在注销公司的过程中,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清算组成立后应当公告、通知债权人,以便债权人及时申报债权。公告是面向不特定的任何人,其法律效果是对尚未知道或不确定的债权人产生告知的效果,而通知则是针对特定的、已知的债权人的专门告知。这两项义务指向的对象不同,不能相互替代。

    股东作为公司终止的直接决定者和公司清算后剩余资产的最终受益者,应组织好公司的清算工作,依法妥善处理好公司债权人利益的保护。另外,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清算告知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以通知为原则,只有通知不能传达时,才可以公告形式告知,换句话说,公告其实是不得已而为之的最后告知手段。

  • 你好,对于公司注销麻烦么也要看公司的具体情况,一般公司完成清算后,注销手续就很好办了,具体是:
    1、注销公司国、地税登记证
    2、到公司主管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备案(需要公司营来执照复印件、公司股东会决议、公司原始档案)
    3、登报公告(需要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分证复印件、公告内容)
    4、登报45日后,再次到工商局办理注销申请(需要公司营业执照原件、税务注销证明文件、公司股东会决议、公司清算报告、工商局领取的表格、公司原始档案
    5、到质监局注销代码证(需要营业执照注销证明文件、代码证原件)
  • 一般办理注销需要在股东会上经三分之二以上有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如果公司章程没有特殊规定,表决权一般就是股东的出资比例,如果现在的两家股东的出资比例在三分之二以上,则可以按照公司章程中的规定程序召开股东大会,并通过注销的股东会决议文件。如果没有达到这个比例,就很遗憾了,只能找到另外一个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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