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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朋友在找工作的时候进入了市场,市场上的人用他的手机在网上贷款,现在他什么也做不了。

债权债务 2020-01-23 17: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网上贷款还不上的情况下,可以求助亲戚朋友借钱还款,如果不及时还款会担负相应的责任。
    1、产生罚息,虽然每家贷款机构的政策不尽相同,如果信用贷款出现逾期,贷款机构会先电话催收贷款,提醒借款人还款,同时利率还会上浮,作为每天的罚息。
    2、产生不良信用记录,影响今后的贷款和办理信用卡。每当你逾期产生后第二天,你的名字就会同时出现在银行内部系统,随后行长和风控都会看到。逾期后,信用报告不可避免的会留下不良记录。
    一旦留下即可能会被保留3年~7年的纪录,将来若要向其它银行借款,可能就会因信用不良而无法容易申请了。
    3、无法享受贷款优惠,甚至已申请不到贷款。不少人在再次申请房贷时,却发现自己由于粗心,在过去的老房贷上留下了太多的逾期还款记录,除了房贷逾期还款要罚息,还有可能无法顺利获得银行房贷的优惠利率,更有甚者,想再次办理房贷都变得不可能了。
    4、拉进黑名单,子女无法上重点学校。而对于一些故意拖延银行债务的“老赖”,将被拉入黑名单。以至于无法乘坐飞机、高铁、住宿等;更严重的是子女将无法上重点学校;未来会有更多的处罚,可以说是生活将寸步难行。

  • 1、第二十六条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第二十七条 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
    3、第二十八条 借贷双方对前期借款本息结算后将利息计入后期借款本金并重新出具债权凭证,如果前期利率没有超过年利率24%,重新出具的债权凭证载明的金额可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超过部分的利息不能计入后期借款本金。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24%,当事人主张超过部分的利息不能计入后期借款本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如果贷款不还的话,那么就会对自己的信用产生影响,轻则不良记录,重则进入黑名单,这5年内都不能再办理贷款。  不过根据银行的规定,只要两年内连续逾期不超三个月,及累计逾期不及六次,那么对于贷款还不会有负面影响。如果碰到了无抵押信用贷款还不上,解决办法有以下几点:  
    1、向朋友寻求帮助。  如果确实是很急切的话,可以找亲朋好友进行还款,等待资金回转了再把钱还给亲朋好友,不过,如果是数目比较大的话,那估计跟亲朋好友借也是填补不了这个缺口,不过,一般来说,分期付款的额度是不会太大的,因此,一般情况这个方法还是可以的。  
    2、跟银行方面申请展期。  只要申请人的还款记录良好,可以向银行申请展期。只要事出有因,一些银行也可以允许展期还款。不过有的银行是不允许的。  
    3、信用卡还款救急。  信用卡还款救急的办法就是“拆东墙补西墙”,一般来说,信用卡的钱还贷款分期也是足够了的,如果借款人的资金周转不过来,那么可以借用信用卡还款。不过这个办法只适用于个人,如果是那些贷款几百万的企业,那么这个办法就行不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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