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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期不超过60天,不算违约60天,有最后日期是开发商通知时间检查室吗?

综合法律 2020-01-26 11:4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首先看合同对该质量问题有无约定买方可拒收房屋,如果没有,合同约定的交房之日即视为房屋交付,买方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相应的整改责任、违约责任,以达到合同约定和法定的标准。只有在房屋主体结构存在质量问题或严重影响居住且经过鉴定的情况下,才可拒收房屋并解除合同。
  • 违约金大致有两种计算方法:
    1、以逾期天数为基础,约定一个固定的万分之几的比例来计算,在逾期付款和逾期交付的违约金计算中采用了这种计算方法;
    2、约定一个固定的百分比来计算违约金的数额。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 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的支付办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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