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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手机分期付款,再一个月,还有17个月不还款的话,会有什么结果,现在没有钱,还不能还款

债权债务 2020-02-01 14:5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由此可见,债务人必须偿还债务是肯定的。
     实践中,债务人无力偿还又有两种不同的情况:一种是暂时无力偿还。如属于这种情况,可按照上述《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由债务人分期偿还。另一种是永久无力偿还。如果是永久无力清偿的话,则只能就债务人的个人现有财产来清偿。

  • 1、不按时偿还分期贷款,属于经济纠纷,不会直接导致判刑、坐牢。
    2、债权人起诉到法院胜诉后,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被执行人不如实申报财产、有执行法院判决能力而拒不执行的,可以进行司法拘留。情况严重的,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 分期借款逾期不还的,三个月内会产生滞纳金和利息等费用,超过三个月会被移交催收部门,接着会频繁接到各种催款电话,还不还直接上报给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黑名单,那以后办贷款和信用卡就会变得麻烦。 另外,金额不足1万的通常不会移交经侦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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