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您好,我想请问,我是在2007年1月和我日本人丈夫在长春登记结婚的,然后丈夫再把登记结婚的材料拿到日本再登记了,现居住在中国,结婚以来一直都在中国生活的,我们现在有一个婴儿5个月大,在中国登记出生证明的时候孩子跟我性,在日本方面登记出生证明的时候孩子跟丈夫的性,也就是日本性,但是最近我丈夫对我使用了暴力我无法忍受,我怕以后肯定还会有使用暴力的事情,害怕以后还会给小孩使用暴力,所以我想离婚,但又怕离婚了后孩子归丈夫,我很想要这个孩子,还有离了婚后孩子的抚养费怎么办,因为现在养一个孩子很不容易,我怕离了婚后以我一个人的收入不够养活孩子,所以我想请问离了婚后我可以得到孩子吗?还有丈夫可以给我抚养费吗?如果他不肯给怎么办?离了婚后我可以和他分财产吗?如果他不肯该怎么办?我应该要怎么办才可以得到孩子又可以得到抚养费或分财产呢?听说孩子在哺乳期会判给母亲,那如果孩子差不多一岁的时候男方在日本方提出离婚申请,那孩子会不会判给男方呢?我一定要孩子该怎么办呢?会不会因为我的收入少所以会判给男方吗?请帮帮我吧!!!!还有我和丈夫结婚后一直住在中国,住的房子的产权是我妈妈的名字,这个房子是我们结婚前我妈妈买的,买的时候付了首期,期限是5年内以每个月3000元房租的形式付完,妈妈连续付了2年,然后我们结婚后每个月的房租是由丈夫付了的,付了差不多1年半左右,现在我们离婚的话这房子会变成怎么样?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离婚的时候丈夫能分到这个房子吗?我不想分给他这房子,,,还有正因为这房子还没有付完所以离婚的时候会不会因为我的工资少以我个人的能力付不起这个房租又生活可能会出现困难的理由我会得不到孩子的抚养权呢?我一定要这个孩子我该怎么办?

离婚 2018-08-26 18: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子女抚养权: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即小孩的抚养权关键是看小孩由谁抚养对小孩的成长生活更为有利。
    子女满两周岁未满十周岁的,一般由对其成长有利的一方抚养,另一方支付抚养费。孩子满十周岁的,归谁抚养还要征求孩子的意见。抚养子女的一方可以向未抚养子女的一方要求抚养费子女抚育费的数额: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 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直接关系到离婚双方的切身利益。所以,在分割财产时应注意:   
    (1)明确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正确认定夫妻共同财产范围,是正确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前提。离婚时,夫妻财产分割仅限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在分割财产前,首先要进行分家析产,严格分清夫妻共同财产、个人财产及家庭共同财产,将夫妻共同财产区分出来。   
    (2)明确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程序。   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程序:先由当事人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先行调解,尽量使当事人能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达成财产分割协议;调解不成时,再进行判决。   
    (3)明确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基本原则。   无论是当事人自行协议,还是人民法院判决,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都必须坚持下列基本原则:   A、男女平等原则。夫妻对共同财产的分割权利和共同债务的偿还义务是平等的。   B、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原则。即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注意对未成年子女和女方给与适当的照顾。   C、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对因一方重婚、通奸、虐待或伤害配偶及其亲属等行为引起的离婚案件,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要适当照顾无过错的一方。当然也应当保证有过错方的基本生活。   D、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原则。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尊重夫妻双方意愿,但双方的意愿必须是真实的、合法的。在一方愿意放弃全部或一部分财产权时,只要不危害国家、集体、社会和他人合法权益,应当允许。     E、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原则。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注意财产的使用价值,应该使其在分割后能充分发挥其效用。   F、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原则。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的财产进行分割,也不能把家庭财产或家庭其他成员的财产进行分割,也不得把非法所得进行分割。根据上述基本原则,正确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 通过判断婚后继承的财产的方式,再来确定其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旦离婚的话是可以要求分割的。因此而产生的纠纷也是非常普遍的,如果继承遗产一方不想与对方发生关于继承遗产的纠纷,可以让遗产所有者通过设立遗嘱指定继承,特别是涉及到房产的问题,最好可以事前找个夫妻共同财产专业的律师咨询一下。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长春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