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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企业收到劳动仲裁通知书,由于什么原因可以申请延期开庭多久

仲裁 2020-01-27 16:5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申请仲裁后,拿到开庭通知书了,开庭时需不需要聘请律师完全取决于劳动者本人,劳动者可以请律师也可以自己亲自去开庭,都是可以的。
    律师的收费各地是不同的,比如一线城市一般收费5000元到30000元的居多;内地县城2000元到5000元的居多。
      如果在当地找不到对于工伤比较专业的律师,可以请相关专业人士提供远程指导服务,自己或家人跑腿执行,也是一样的。
      例如:山东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
    一、代理民事诉讼案件本表有山东刑事辩护律师网提供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800元~10000元/件;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每件基础服务费1000~2000元。争议财产标的额超过1万元的,按下列比例分段累进计算。争议标的额计费比率10001元—100000元部分5%~6%100001元—元部分4%~5%元—元部分3%~4%元—元部分2%~3%元—元部分1%~2%元以上部分
    0.5%~1%
    二、代理行政诉讼案件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1000元~10000元/件;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按照代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的收费标准执行。
    三、代理国家赔偿案件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800元~8000元/件;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按照代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的收费标准减半收费,但最低不少于1000元。
    四、办理刑事诉讼案件
    (一)侦查阶段:
    1、提供法律咨询:300~500元/次;
    2、申请取保候审:500~3000元/件;
    3、代理申诉和控告:1000元~10000元/件。
    (二)审查起诉阶段: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1500~12000元/件;
    2、涉及财产关系的:按照代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收费标准的70%执行,但最低不少于2000元。
    (三)审判阶段: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
    (1)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2500元~20000元/件;
    (2)担任自诉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2000元~15000元/件;
    2、涉及财产关系的:按照代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的收费标准执行。
    五、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1000~10000元/件;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按照代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的收费标准执行。
    六、计时收费办理本标准第一至五项所列法律服务事项,可以适用计时收费,收费标准为:100~2000元/小时。不足一小时的按一小时计算;办理法律服务事项时花费在旅途上的时间,折半计算。
  • 可以申请延长审理期限,但要有合法的理由,同时要得到办案法院的批准。 法院审理期限是指某一案件从人民法院受理到做出裁判的法定期间。为提高诉讼效率,确保司法公正,审判实践中,人民法院一定要严格遵守有关审理期限的规定,在具体适用中注意把握以下几方面: 各类案件的审理期限。
    (1)适用普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可延长3个月。
    (2)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审理期限为3个月,不得申请延长,如无法按时审结,应转入普序。
    (3)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期限为30日,有特殊情况需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30日,但审理选民资格案件必须在选举日前审结。
    (4)审理对民事判决的上诉案件,审理期限为3个月,由特殊情况需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延长3个月;审理对民事裁定不服的上诉案件审理期限为30日。
  •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一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实行仲裁庭制。仲裁庭由三名仲裁员组成,设首席仲裁员。简单劳动争议案件可以由一名仲裁员独任仲裁。
    第三十二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在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将仲裁庭的组成情况书面通知当事人。
    第三十八条当事人在仲裁过程中有权进行质证和辩论。质证和辩论终结时,首席仲裁员或者独任仲裁员应当征询当事人的最后意见。
  • 按规定,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三日前请求延期开庭。是否延期,由仲裁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决定。一般正当理由是指,因不可抗力,或者有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劳动者的法定代理人未确定等。
    法律依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三十八条仲裁庭应当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三日前请求延期开庭。是否延期,由仲裁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第三十九条申请人收到书面开庭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回仲裁申请处理;申请人重新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被申请人收到书面开庭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仲裁庭可以继续开庭审理,并缺席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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