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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地分居2年,育有二子,现因孩子抚养权难题,男性不愿意离婚调解,我想问一下假如提起诉讼,我必须提前准备哪些原材料?在异地是不是能够提起诉讼?

离婚 2020-01-24 08:0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离婚协议无需经过公证,因为该协议需要在民政部门备案,只要双方拿到了离婚证,这份协议就有了法律上的效力。   国务院《婚姻登记条例》第10条就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第十一条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 依照婚姻法的有关规定,一方具有四种法定情形之一的,另一方可以在离婚时提出损害赔偿,具体金额未明确规定,根据损害程度和有过错方的经济能力确定。男方可以起诉离婚,如果起诉,对男方不利的条件就是离婚原因是因为男方过错导致。具体分析如下:
    1.《婚姻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根据你得陈述,男方可能符合第二种情形,女方需对此负举证责任,一旦有证据证明男方有第三者,女方可以在提出离婚时要求损害赔偿,如女方不同意离婚不能要求赔偿。具体赔偿金额法律并未规定,应根据过错方的负担能力和对无过错方的伤害程度及无过错方的请求综合考虑。
    2.离婚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根据陈述,双方无法协议离婚,因此任何一方可通过诉讼要求离婚。
    3.男方提出离婚,需要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果女方提出证明是因男方过错导致离婚,在分割共同财产上可能对男方不利,同时一旦法院判决离婚,男方应承担在婚姻存续期间所生女儿的一半抚养费用。

  • 1、根据《婚姻法》,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2、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3、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4、男方不同意协议离婚,如果你要求离婚,可以在本地起诉男方,要求离婚,并要求男方承担孩子的抚养费。
  • 可以起诉离婚。
    《婚姻法》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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