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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儿子和同学,媒婆说,我的家庭给女方8万多现金订婚,(包括两个孩子通常花费的)女性离婚,但是礼没有给,媒婆问没结果,我该怎么办?

离婚 2020-02-16 11:1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如果男女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应当退还彩礼。你们只是订婚了,因此在法律上讲你们之间还没有形成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关系,你们之间发生的关系属于一种同居行为。
    对于彩礼的认定,有时候比较复杂,不能简单的按照金额的大小来判断。在这一过程中要分清楚彩礼跟交往过程中男女之间的赠与物的区别。才外,彩礼的退还也要根据情况,如果已经实际花费的,则不再退还,订婚以后,由于一方过错导致婚姻关系失败的,在退还彩礼是可以考虑少退还一点。
  • 婚姻法没有规定退婚问题,离婚问题规定明确。
      《婚姻法》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男方亲友给女方的钱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 彩礼是由于一些地方的风俗习惯而产生的,由于近些年来因彩礼产生的纠纷越来越多,法律也对其进行了一些规范。
  • 按照司法解释的规定,在下述情况下,离婚时应当返还彩礼: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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