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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商人可以把他的营业地址改为经营者自己的营业地址。你需要支付财产税吗?

工商事务 2020-02-06 09:5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房产税征收范围:
    房产税的征收范围称房产税“课税范围”,具体指开征房产税的地区。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具体征税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二、房产税征收标准:
    房产税征收标准从价或从租两种情况:
    (1)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
    (2)从租计征的(即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从价计征10%-30%的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如浙江省规定具体减除幅度为30%。
    房产税税率采用比例税率。按照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
    1.2%;按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年税率为12%。
    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分为以下两种情况,其计算公式为:
    (1)以房产原值为计税依据的
    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10%或30%)×税率(
    1.2%)
    (2)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的
    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税率(12%)
  • 现行房产税政策规定,出租房产按租金收入征税。  在实际的房产租赁中,一些出租人往往采取给予一定期限免收租金的优惠来招揽承租人。而房产免收租金期间如何征收房产税,各地做法也不尽一致。
    一些地方按实际租金收入征税,免收租金期间纳税人对其房产按零租金申报,据此计算的应纳税款为零,造成了税收流失。  还有一些地方采取了核定租金收入的办法,但按照征管法规定,核定收入的前提是申报收入偏低,而免租期间出租人又确无租金收入,核定征税的前提也不成立。
    尽管免收租金期间没有租金收入,但该房产用于出租,属营业用房,应缴纳房产税。为堵塞出租房产免收租金期间房产税征收漏洞,规范执行,通知明确,出租房产免收租金期间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
  • 交房产税流程: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现行的房产税是第二步利改税以后开征的,1986年9月15日,国务院正式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从1986年10月1日开始实施。
    2010年7月22日,在财政部举行的地方税改革研讨会上,相关人士表示,房产税试点将于2012年开始推行。
    1、房产税是对房屋人或使用人征收的税种,按年度汇总结算,可以按月或季申报后于年末统一清算,也可一次性缴纳全年税款,由房屋所在地税务局受理。
    2、你们企业租用个人的房屋一般由出租人缴纳房产税,但双方约定由租用人承担的除外。
    3、不管后由谁承担,出租用于非居住的房屋,房产税是按年租金总额的12%缴纳,而且出租人还需要缴纳年租金5%的营业税及0.5%的城建税和费附加,另外应该还有个人所得税,这些税也是由出租人交的。
    4、交房产税时要以出租人的名义填专门的房产税申报表,税务局服务大厅有的,自带的资料主要有出租人的身份证明(户口簿或身份证)、你们企业的营业执照、用于出租房屋的房产证、租赁协议,当然还包括用来交税的钞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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