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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耳朵被人咬伤了。 缝了十针,我和对方得了包括医疗费失误在内的30元营养费。 怎么办?

交通事故 2020-01-28 22:4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误工费
    (一) 概念:误工费是指受害人因遭受人身伤害,致使无法进行正常工作或进行正常经营活动而丧失的工资收入或者经营收入。是一种积极的财产减损,表现为财产的应增加而未增加。
    (二) 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关于误工费的规定: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45条:经医院批准专事护理的人,其误工补助费可以按收入的实际损失计算。应得奖金一般可以计算在应赔偿的数额内。本人没有工资收入的,其补偿标准应以当地的一般临时工的工资标准为限。

  • 1、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期间原工资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的。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 被狗咬伤后不要轻易签和解协议   “私下和解”只是针对当时的情况而言,若受害人签订和解协议后病情恶化,无法再向动物饲养人另行主张权利,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就无法得到保护。   如要签订可就后续治疗相关事项详细写入和解协议,确保受害人病情出现变化也有保障。
      此外,受害人向法院提起诉讼时,需保留医院诊断书、各项体检收费票据以及派出所的报案登记等证据。   温馨提示: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是公民或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民事法律行为从成立时起具有法律约束力。
    行为人非依法律规定或取得对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如果双方在公安部门达成调解协议,即为有效民事法律行为,是对赔偿一事的权利义务约定。   被狗咬伤后的维权途径   要分两种情况,如果被咬的不厉害,经过治疗之后无大碍的,属于民事案件,需要受害人与狗主人协商,协商未果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但需要受害人进行举证,如监控录像、目击者口供、医院诊断证明等;而对于造成重伤甚至死亡的,就成了刑事案件,公安机关将立案侦查并向检察机关提起诉讼,此时受害人可以同时提出民事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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