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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父亲在建筑工地的工作受伤了,我的小手指断了,老板只是说治病钱,没有别的,叫他去医院不许诺,我不懂法律,我想问问如何处理这种情况。

劳动纠纷 2020-01-26 22:0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如果工人在工地干活过程中,非故意行为造成的意外伤害,理应由工作单位负责赔偿;如果工人属于故意而为,那么必须要提供证据证明工人因个人原因导致操作失败,但公司方监督人员已经告知其操作有误,工人拒绝接受意见造成意外伤害的,则工人个人负担全部赔偿的50%以上,公司负担50%以下;如果工人故意而为而公司方监督不力的,或没有告知其存在风险必须停止的,公司方需要承担监管不力的责任;
  •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场所工作时间因工作原因受伤,属于工伤。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双方协商不成,只能走法律渠道,无其他途径。  
    1、工伤认定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例如工作证或工作牌、工资卡交易记录、工资条、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去地税局打印并盖章的个税完税证明、用人单位办理的暂住证、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派工单、同事证言、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劳动者名字和公章或老板签字的的书面材料等)、医疗诊断证明等;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也就是评残;  
    2、工伤保险待遇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到24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根据受伤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条例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根据受伤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条例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停工留薪期工资(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确定)、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等。
  • 员工工伤索取赔偿可分四步进行。
    1、和单位进行协商,在协商一致后单位支付工伤赔偿金额即可。
    2、向劳动部门进行投诉,由劳动部门进行协调,单位支付员工工伤赔偿费用。
    3、申请劳动仲裁,由劳动仲裁委员会安排劳动仲裁裁决,要求单位赔偿。
    4、在仲裁后任然不支付的,向法院起诉,申请强制执行。
  • 1,你先确定单位给没给你缴纳工伤保险
    2,你受伤后,单位有没有向当地社保部门做工伤认定
    3,如果前两项单位都做到了,要在你伤好后再去做工伤鉴定,按你恢复后的伤情来定你的工伤级别,有了级别才有相应的赔偿具体数额
    4,赔偿的范围包括你住院的医药费(按你实际提供药费收据确定)、误工费(按你受伤前的工资确定),陪护费(按实际需要陪护人员的工资确定),食宿费(按实际支出票据确定),营养费(根据你情伤和支出确定),后续治疗费(按实际支出确定,如果后续治疗期过长,会大致进行估算),做完工伤鉴定后按你实际工伤级别支付的医疗、伤残补助金
    5,这些里能按实际工资计算的就按实际工资支付,没有实际工资标准的会按你所在地上年人均工资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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