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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是外省人,在芜湖市工作中,辞职了不提前准备报名参加工作中,想取下个人公积金,但是人事部门说要大半年后再说才能够 提取公积金

房产纠纷 2020-01-27 18:0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你是正常离职,也就是辞职的话,那么在转移社保的前提下,可以全部取出来,但是如果你是自离的话,就不行,只能提取自己缴纳部分,如果是辞职,你只需要到当地社保局转移社保,然后去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就可以了,一般所需手续需要公司正式的辞职文件,身份证,还有公积金账号,如果你是自理的话,可以网上预约,但是预约只能提取自己缴纳部分,具体如下:以深圳为例。
    直接登录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修改密码(初始密码为你的身份证后六位),然后直接预约,到预约时间后到你所预约的银行柜台办理,然后三天到账。
    注意:
    1、如果你是中国银行的住房公积金卡,那么你预约的时候只能选择中国银行,但是只要是中国银行就都可以,就看你离的远还是近。
    2、不好预约,因为网上预约的人数多了,如你在观澜或者龙华你可以试试晚上00:10左右再预约,那个时候网站数据库更新,预约成功的几率大一点。
    3、登录前要下载密码控件,一般黑网吧的浏览器设置过不能下载,自然就不能登录。
    4、就算是银行礼拜六日上班,但是你不可能预约到周六周日。
    5、预约成功后到柜台办理的时候,只需要身份证即可。

    6、只能提取自己所缴纳部分。最多65%。
  •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租房自住的;
    (4)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的;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出境定居的;
    (7)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8)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下岗、失业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下岗、失业12个月以上的;
    (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
  • 房屋租赁提取公积金手续如下:
    1、带房屋租赁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房屋租赁合同、提取公积金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等相关资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并填写本市的《住房公积金业务审批表》。
    2、到个人所在单位加具意见并盖章后,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办理审批手续,就可以到公积金开户银行提取存储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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