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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大嫂在一个中医沐足店上班,一个多月了,老板没鉴劳动合同,又没买社保。在上班时突发脑出血,住院费又昂贵。想问一下这种情况,我们有权要求老板支付医药费吗?老板没鉴劳动合同,在上班时突发脑出血,住院费又昂贵。想问一下这种情况,我们有权要求老板支付医药费吗?

合同纠纷 2020-01-28 06:5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可以要求公司补缴社保费用。
    (2)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辞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劳动合同主体具有特定性。一方是劳动者,即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中国人、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另一方是用人单位,即具有使用劳动能力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
    双方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具有支配与被支配、领导与服从的从属关系。
  • 办理社保需要劳动合同吗?不需要提供劳动合同的,参保分两种情况:
      
    1、新参保:在网上操作增员,上传一寸白底彩色照片;去社保提交身份证复印件、社保个人信息登记表。
      
    2、原来参保过:只需要员工身份证号信息,就能在社保网站上操作增员,不需要再去社保部门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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